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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元鼎写的。
从那之后,每隔两三天,张司九就能收到信。
从最开始几封都是路上的见闻,等他们到了东京之后,基本就固定成了七天一封信,每次满满的几页纸。还不是毛笔,而是钢笔。
是的,钢笔。
虽然没有橡胶墨囊,但杨元鼎发明了抽拉式的。
别说,还挺好用的。就是成本太贵了。
那一根钢笔,直接等于了同等重量的黄金。
嗯,那笔尖的确也是掺了黄金做的。
不得不说,奢侈到家了。
杨元鼎自己做了一根出来,实在是掏不出钱来做第二根,最后才没给张司九做一根。
至于送给官家——杨元鼎那就更舍不得了。
他说,什么时候他爹花钱买下来,再送。不买绝对不送!
而对于张司九来说,就因为这些信,和信里洋洋洒洒的那些各种各样的事情,张司九以至于产生了一种好像杨元鼎根本没有离开自己生活的错觉。
所以,思念是思念不起的。
当然,张司九也回信。
收到之后就回。
两人光是通信的钱,就贵得令人咋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