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萧凰粗略一算,自己原是在十五岁那年奉旨出塞的:“二十……嗯,二十一年了。”
“二十一年了……”魔罗一声长叹。
指掌一松,鬼火便轻飘飘地散去了。
“岁月,可真快呀。”
她说着,脸庞又转回来,斗篷下露出深粹而明亮的杏仁眼,静静地、与萧凰两相凝望。
萧凰心口一震,随后眼前光换影移——闪过幽冥孽海里挣扎悲泣的造恶众生,闪过昏黑宫殿里歌舞戏笑的鲜艳红衣,闪过重重木栅里的一隙云天,闪过鸿雁、浊雨、落叶、飞雪,与那黑幢幢、乱扰扰的人影……
旧时年月如浪华飞逝,待得水落石出时,满眼只见得一片茫茫戈壁。
孤烟落日下一众浩浩人马,两排仪仗均着犬戎的铜甲裘衣,飒飒旗旌护拥着一辆高大华美的辕辐车。
牵牛护车的,是一个剑眉星目的女侍卫。
车厢里,端坐着一位身穿蟒缎裙袍、额垂璎珞飘带的盛装公主。
公主的杏眼里凝固了暮色,遥盼着车马所向、千里之外的汉家宫阙。
萧凰看到了。
——这里,是鬼王的瞬境。
第155章魔罗(一)
我生于骆驼山下,吐护真河畔,犬戎国的乞颜族部落。
我的父亲是乞颜部族长。早年间,乞颜族人马彪悍,他常年带着族人烧杀劫掠,夺走别族的金银、牛羊、领地,俘虏他们的男女做奴隶。
就连我的母亲雅兰萨穆尔,也是这样来的。她是鞑靼尔部族的公主,却在部族迁徙时遭到乞颜的袭击。她被捉为奴隶,强抢到父亲的帐房里。
……再后来,便有了我。
母亲做了父亲的妃子。但父亲只想着征伐劫掠,身边的女人数不胜数,对我们母女并不怎么关心。
母亲在乞颜部落里委屈了很多年。她没有别的寄托,便把心血都花在了我的身上。她抚育我,教导我,她给我起名木华黎别姬——我是草原上最尊贵的公主,是她最引以为傲的女儿。
可她身子很弱,在我九岁那年,病重去世了。
临终前,她将我托付给相好的女族人切烈氏。切烈氏也有一个小女儿,那女孩擅长骑射,骁勇善斗,便当成是我的侍卫,陪着我一起长大。
她叫切烈奴兀伦。她总说,要守护我一辈子。
十二三岁时,我和奴兀伦喜欢骑马出去游玩。我们悄悄跟随乞颜族的兵士,目睹他们劫杀别的部落。所过之处遍地是哭声,血染肥了青草,成群结队的野鹫盘旋在长空,十余日不肯散去。
也是从那时起,我心里开始有了思索。
我虽是乞颜族公主,却越来越憎恶这个嗜杀的部族,憎恶我那残忍无道的父王。
我怜悯那些被侵占、被欺凌的小部族,更怜悯那些和我母亲一样的、被当成战利品抢来抢去、饱受□□的女人们。
我想过救她们,但除了与她们衣食,也没有别的救法。
新历元年,焚阳星系三大星球为抵御域外文明入侵,在焚阳星盟高层的推动下进入“全民修真时代”。域外异族、魔道文明、外星邪神……接踵而至穿越而来的李穹携带一颗能赋予自身特殊技能的小球,在文明羽翼的庇护下逐步成长若干年后李穹手握星辰,俯瞰密密麻麻的异域文明大军……什么异族,什么魔道,什么邪神,敢接我一剑么?...
“看她老实漂亮我才谈的,谁知道她当真了。”“那你当初追她做什么?”“好玩呗。”从高中到大学,宁绯陪着富少纪徊好几年,她以为遇到了真爱,岂料自己是小丑。那一夜,男人搂着别的女人眉眼桀骜难驯,她才知他早就有未婚妻,这几年玩腻她了想法子让她滚呢。宁绯识相,哭完自觉收拾行李,滚就滚,她最会滚了。分手后,宁绯嫁给顾家大少,婚......
一人一天地,一剑一江湖。诸世之敌,一剑诛之。...
青梅竹马的白月光分化成了Alpha,到达了分化年龄的林之绪却一直迟迟未分化。 心情烦闷的他开始了这场去往乡下的旅行。没想到到了地方之后,从天而降了一个泥巴小孩,散发出来信息素刺激的林之绪当场分化了。 失控的林之绪阴差阳错地标记了他,使得两人捆绑在了一起。 林之绪前脚还未从白月光与自己无法在一起的失意中走出,后脚就被贫困乡村的泥巴小孩贴住了。 林之绪恼怒非常,心中暗道“呵呵,包办恋爱,狗都不谈” 一年半以后。 林之绪:泥巴小孩,好像也还行。 一对固执小孩的校园成长生活 排雷:黑皮结巴受攻有白月光 abo受的结巴后期会好...
是一部由爱国情、亲情、爱情、婚姻、同学情、友情、钱、财、权力、地位、色、才、诉讼、艳女、欲女、捞女、剩女、毒贩、警察、老师、高管、老总、司机、保安等元素构成的长篇小说。这部小说以其丰富的情节和深刻的主题,吸引了大量的读者,成为了一部超爆款的小说。......
阿六是一个雷雨夜出生的,那一天接生阿婆从六月初六凌晨到晚马不停蹄一口气接生了六个孩子,阿六就是那天的最后一个娃,接生婆婆笑说这娃娃是个六六六大顺的命格呀,不如乳名就叫阿六吧。接生阿婆在这红枫坳也是远近闻名的能掐会算,红白喜事必到的场面人,也愿意给初生小儿起名是个大善意,所以阿六娘满眼爱意,温柔转头看着阿婆手上的小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