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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里克斯·切拉斯,切拉斯家族成员,男,四十一岁。
上面这些描述应该是太简单了,或许还需要用更多的词汇来进行描述,比如,一个看起来有点矮矮瘦瘦的男人,看起来没有什么底气的男人,总是容易一惊一乍,被各种奇怪的理由吓到的男人。
格里克斯确实不是什么胆大的人,他本就不高,一米六出头,四十一岁了也没有做出什么成就,他仅有的能够写在书面上的成绩只有两个,一个是他的小提琴演奏技术还算不错,还有一个,就是他早些年参过两年军,参加过一次小规模的领土冲突战争,也是在那一次参战中,他的右腿中了弹,从此走路一拐一拐的,而也是因为这次负伤,格里克斯退伍了,回到了纽加哥。
格里克斯很少会和别人说自己的参军生涯,毕竟已经说过了,他的胆子不大,在拿着枪的时候手甚至很难保持平稳,这说起来总会让人想到一部二零一六年的电影,讲述一个名为戴斯蒙德·道斯的士兵凭一己之力拯救了数十条生命的故事,一个根据真人真事改编的故事,但说实话,格里克斯和那位根本沾不上边,在军队之中,他被分到了后勤。
是的,后勤,格里克斯不需要冲到前线,他只需要运输一些补给品之类的东西,诸如食物、子弹、水,这个工作也没有安全到哪里去,不过比在前线的时候好多了,起码不用拿着枪,在那里他也认识了几个朋友,或者说曾经的朋友,如果要问格里克斯在军营里面印象最深的朋友是谁,他能够说出好几个名字,但若是问到近况,他就不说话了。
格里克斯没办法说,他还记得自己和道恩那几人分别的那天,那几人刚下车,戴上头盔拿上枪,没过去多久,大概还在相互隔着车窗比中指的时候,朋友们的脑浆就溅了那一整个窗户,差点糊在了格里克斯的脸上,格里克斯还是幸运的,躲在防弹的运输车之中,他把油门踩到底,横冲直撞,将那些敌人和朋友们的尸体甩在身后,甩的远远的,那一次逃跑中他没有回过一次头,也多亏了他没有回头,在后来的每一场噩梦之中他都没有梦到朋友们的死状,但他总会做另外一个奇怪的梦,梦到自己站在前线,手中却没有枪,只有一把小提琴。
如果可以用音乐来制止战争的话,他倒是希望如此。
格里克斯·切拉斯的小提琴演奏技术十分优秀,在他还是一个青少年的时候,就已经在不少国际演奏比赛之中取得了好名次,当时人们对他的期盼应该都是什么下一个克莱斯勒,也可以是下一个埃奈斯库、海菲兹或者奥伊斯特拉赫,只是在后来格里克斯就没有再出现在演出台上,没过多久,他就被人们遗忘了。
现在格里克斯偶尔还会演奏一下小提琴,不过都是一些比较简单的曲子,他也演奏不出曾经的那种灵动了,也没有那种所谓的感情,相比起在舞台上的演出,如今他更像是在完成一种不情愿的工作。
以上,是大多数人眼中的、或者说知情人眼中的格里克斯。
五十星,纽加哥,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日。
格里克斯正坐在公园的长椅上,他的双腿上放着今日的报纸,而手中拿着一个街边买到的火腿肉汉堡,今天的他并没有什么需要忙碌的地方,因此,他选择了这里,公园,没有多少人会过来,即便有,那也是一些上了年纪的老年人,公园这种地方基本见不到十几岁二十几岁的年轻人,相比起公园的空气,那些年轻人更喜欢家里面。
格里克斯狠消瘦,但配合他的身材倒也显得健康,笔挺,他的面容有一种锋利的感觉,那在眼镜镜片之后的双眼有点暗淡,不知道是在注意什么地方,他的头发已经白了一小片了,将原本就不怎么明显的灰色染成白色,加上他脸上的一点皱纹,一个四十一岁的男人看着甚至会让人觉得是五十多岁,不过也很正常,他的肤色偏暗,那是太阳留下的痕迹。
他不紧不慢地吃着手中的汉堡,火腿肉汉堡,全名是双倍培根火腿肉汉堡,就在街对面的餐车上买的,那辆餐车已经风雨无阻地在这条街道营业了十几年,每天早晨七点准时到达,大约下午四五点的时候离开,离开的早晚取决于当天的生意,而格里克斯所选择的时间是早晨的十一点,这个时间点吃一个大份的汉堡,相当于一次性解决了早饭了午饭,相信不只是他一个人这么做。
他将汉堡包的面包撕下一小块,然后再分成几个更小的小块,他将那些小块面包屑扔在地上,顿时,几只不远处的鸽子猛然飞了过来,落在了地上,开始品尝起了小面包,格里克斯就这么饶有兴致地看着,相比起报纸上千篇一律的故事,这种充满了自然的景色才更加适合他,他就这么吃着汉堡,时不时撕下一小块扔在地上,看着鸽子们为了抢夺这样的天降美味而发生争执,格里克斯呼出一口气,现在轻松多了。
他将自己的早餐连同午饭吃干净后,把包汉堡包的油纸扔进了垃圾桶,格里克斯的一天是平静的,他在切拉斯家族的地位并不高,只是一个小小的文职人员,平时也没有什么重要的工作交给他,不过得益于这份工作,他能够接触到很多信息资料,这种信息资料五花八门,从切拉斯家族的成员名单,再到生活用品的采购清单,格里克斯都能够接触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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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里克斯把报纸夹在腋下,垂着头,他走路的时候很少目视前方,他总会把头稍微垂下一点,这样子别人就看不清他的脸。
他曾经也会开心地笑的。
格里克斯走着,忽然,在路上的走着的时候,肩膀猛然一顿,有人走路的时候撞到了他的肩膀,格里克斯皱了皱眉,正准备说什么,面色忽然一变,某一种尘封已久的记忆涌上心头,他没有看向撞自己的人,而是加快了脚步。
他的速度肉眼可见地加快了,不过他依旧是垂着头,因此,每一个看见格里克斯的人都会以为这是一个正在赶时间的上班族,或者家里有什么急事要做的人,比如,做完饭之后忘了关煤气灶,也有可能是洗衣机洗完衣服之后忘记晾起来,总而言之,格里克斯并不起眼,他就这么匆忙地朝着家走去。
从公园走回家用不了多久,在一段本需要十来分钟的路程,格里克斯只用了五分钟就走完了,回到家之后,他锁上了门,环顾四周,他的家并不大,自己的卧室,一个小客厅,一个卫生间和厨房,就是他家的全部,他回到自己的房间,关上窗,拉上窗帘,在确定没有任何外界的视线能够进入到房间之后,他坐在了自己的桌子前。
他将手伸进口袋,在口袋之中,除了自己的手机和钱包,不知什么时候多了一张折起来的字条,用可食用的威化糯米纸制作出来的字条,上面的文字也是用黑色的食品级色素书写的,这样便能够在最短的时间内消除痕迹,只需要吃下去就可以,格里克斯看着字条上的文字,很简短,只有一行。
“家族之中的眼睛被发现了。”
格里克斯面色一沉,他没有忘记最重要的事情,把字条放入口中,咀嚼两口便咽了下去,不管是谁将这一个字条放在他口袋之中的,这上面的内容都足以让他警觉。
得离开纽加哥了,但是应该用什么理由?理由当然是有的,格里克斯在这十几年来为自己创造了无数个离开的理由,只要随便找一个出来,就能够完美地全身而退,他早就知道会有这么一天,因此,他并不害怕。
他并不是切拉斯家族的核心成员,因此他哪怕是离开了也不会影响到切拉斯家族的运转,这也意味着,不会有人挽留他,这是最好的情况,他在自己的桌上翻找着,桌上有不少小说书籍,这是他现在为数不多的兴趣,而在这些书籍之中,夹着一张邀请函。
一张从拉芙兰寄过来的邀请函,邀请他去参加一场聚会,聚会发起人是和他一个年代的小提琴家,两人在很久以前有过交集,对方现在已经成为了一个知名小提琴演奏家,在功成名就之后,那人便想着邀请自己曾经有过交集的小提琴演奏者,一同聚一下,而格里克斯自然也包含在其中,这边是一个不错的理由。
想到这里,格里克斯给自己工作岗位上的领导发了一条信息,说明自己最近有重拾小提琴演奏的念头,而这一场聚会说不定能够解开他的心结,这个理由放在格里克斯的身上显得那么合情合理,因此,他的领导也没有多久便通过了格里克斯的请求。
于是,格里克斯打开了购票网站,现在,他需要购买一张去往拉芙兰的机票,越快越好,带上这个邀请函,至于别的,会有人处理好的。
“这边是你的想法吗?格里克斯。”汉诺威·切拉斯站在格里克斯的身旁,若有所思地说道,“我还以为你有什么重要的事情,原来你只是害怕自己出卖家族的事情被发现,对吗?”
——什么时候?
在听见汉诺威·切拉斯声音的那一刻,格里克斯这炽热了几十年的心顿时冰冷了,他僵硬地转过头,看着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在自己身旁的切拉斯家族的家主。
他还没来得及开口,眼前一黑,就失去了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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