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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走了(第1页)

走了就好!

春华心中一定,关上窗子缓缓神。

一转身,好家伙,吓一跳,只见一个十四五岁大,圆脸胡服,下巴有一颗小米大小的痦子的少女,不知什么时候站在门口打量她。

比起葡萄,这个女子更有生活气。

只见她满脸堆笑,那笑似有深意,“我叫冬枣,姑娘安好!”

“姐姐说笑了,”春华心下一惊。

冬枣笑着揽了春华的手说,“姑娘是不知道,咱家这位小爷,一时心劲儿上来了,有日无月的,凭天底下最珍贵的事物都如等闲,一时心气不顺,便是他的一根草也不许别人多看上两眼。”

春华不知道她的意思,为李贝承诺的封口费?

想到李贝顺便丢出手赏人就是10几万,春华以为自己明白了,“姐姐放心,我家中虽不富裕,但也是父母从小教养着的,不是自己的东西,一分也不愿意沾。”

“呵呵呵呵呵!”

冬枣捂着头笑,拉着她走到走廊上,指着下面的一堆东西说,“姑娘误会了,主上吩咐了,这屋子里的东西尽归姑娘,只是,这是主上用过之物,除了姑娘,他人一概不许动用。”

纳尼?

春华看看沙发上的稀罕玩偶,尤其是那红彤彤的宝石狐狸眼睛。

都不要了?

要不要这么王子病!

“记住,不能动用喔!”冬枣说着,就要走。

春华在她关门之前回神,从围栏上探出半个身子,“那,这么多东西我不要不可以吗?”

“您不要,东西不会离开这栋房子。”

这意思是东西无论她要不要,没人收走,她仍就需要做好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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