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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同时杀死这两个狼人,这是最好的办法。
既然他们自相残杀,那就让雷德蒙先杀死弗莱克,再想办法利用匕首杀死雷德蒙。
雷德蒙的脑子里只剩下举行仪式。
所有试图阻止仪式,或者会让仪式产生变化的人,都是他的敌人。
弗莱克躺在地上,眼球动了动,瞳孔竖成了一条直线,一动不动地盯着雷德蒙。
“你要杀了我吗,雷德蒙。”他说,“你要杀死自己最后的亲人吗?”
雷德蒙顿了一下。
弗莱克或许是这个世界上最懂雷德蒙的人,他懂得他的自私、残忍,也懂得他内心深处最想要的东西。
他想要得到爱,可他并不懂爱。
事实上,他们都不懂。
弗莱克能够坦然地接受这一点,雷德蒙却做不到。
他试图学会这种复杂的东西,并把自己伪装成最懂得爱的生物。
可惜,学的了皮毛,却学不会内在。
这么久以前,他们披着人类的外皮,学习着人类兄弟该如何相处。
雷德蒙十分渴望自己的母亲能够爱自己,玛格丽特对他却只有厌恶痛恨。
为此,雷德蒙不得不将自己的需求转移到弗莱克身上。
弗莱克是个出色的学徒,尽管他不懂爱,也不屑爱,但他学的很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