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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清乐的话比头顶惊雷还要强烈,众人的沉默也震耳欲聋。
说真的,付清乐做到死了都能让人念念不忘。
光这一句话,不知秒杀了多少。
“她哥哥太漂亮了,我好喜欢。”
付清乐闭眼咽气没多久,又挣扎着起身,快到没给人反应的机会,都还沉浸在他的牺牲和那句遗言里。
接着,他从衣服里掏出那块硬成板砖的馒头,秘境里和天裕一起做的面团,隔了这么久居然派上了用场。要不是有它挡箭,这会付清乐已经走过奈何桥了。
虽没有伤及要害,但伤口不浅,付清乐还是觉得疼。
当然,大难不死的祝福也要送到。
南初七赏了他一巴掌。
人生完整了。
忽略付清乐的恶趣味,南初七的情况才更严重。从出场到现在,他一直顶着匕首示人,胸前鲜红的血肉已经结痂,因为淋了雨,转过来时还在吧嗒地流。
几人的视线在匕首和南初七的脸上来回移动,都没搞明白这飞来横祸,吃惊居然大过于担心。毕竟刚刚经历了付清乐这一遭,还有什么更离谱的事吗?但是南初七不等任何一个人开口,用手指沾了点胸前未干透的血,生怕自己死得不够快,举起来与姜云清展示,也是炫耀:“现在我也可以为哥哥手写血书了。”
姜云清啊了一声。
南初七云淡风轻,微微挑起发白的唇,一句话打消姜云清的冲动——貌似,比起被谁捅了一刀,脑子方面更值得关注。
他是伤了身,又不是伤了脑袋。
胡羊实在看不下去,扯了衣服弯腰凑近他们,说是好消息又不是,就这样子能有好的吗?
“比干知人心你们懂吧?只要我们不提他会死,他就不会死。”
明芃:“晚秋,还能这样?”
自钱永善那一刀后,南初七为了苟命,也有只捅他不捅钱芙的怨念,肾上腺素飙升,潜意识骗他现在是无敌的。
大夫直呼奇迹,阎王直呼豪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