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刘安让刘备贴身穿在身上,自己也脱下外衣将另一件金丝蚕甲套在里面。
这种好东西,刘安是不可能拿去拍卖的。
宝刀在战场上作用并不大,战场交战,多是长兵器,短兵所造成的威慑力有限。
但若将此甲流落到诸如曹操袁绍那样的雄主手中,刘安今后万一与其交战,却极为麻烦。
同样的,刘安库存中的霸王弓也是,这种长距离杀伤宝器,刘安绝不可能交给敌人。
刘备看到刘安刚刚拿佩剑戳这护甲,惊讶于此甲坚韧至于,对于刘安竟将如此珍贵之物交给自己也甚是感动。
拜谢之后,刘备将金丝蚕甲穿上,刘安才放心离开。
出了汉昌城,刘安便按照在城里打听的路线,朝西南方向行去。
距离下次作物播种还有不少时日,正好此处距离常山真定不远,刘安便打算趁着这个空闲,去看看那常山赵云是何等风采。
由于汉昌距离真定不远,刘安一行人刚过午时便抵达了真定县城。
几人先找地方吃过午饭,安顿下来之后,才分头去打听赵云之名,以及有无英雄豪杰之士。
傍晚,众人返回,刘安询问打探结果。
众人打听倒是打听到了,赵云乃是本县洨(xiao二声)北乡农户,不过其人目前并不在乡里,据说是随师父学习武艺去了。
之所以这么快就能打听到一个农户的下落,则是因为赵云少便有侠名,虽年少却以勇武见称,常救人与危难之中,由是知名乡里。
不过赵云虽不在,众人却打听到赵云有一兄名治,倒是常年居于乡里,很少出门。
除此之外,众人还打听一人姓褚名燕,有任侠之名,常扶危助弱,在真定有不小的名气。
刘安听完几人的汇报,决定明天去拜访一下赵云之兄赵治。
至于褚燕,刘安知道他便是以后大名鼎鼎的黑山军首领张燕。
*蔷薇,也是有刺的。*林蔷和林薇是一对双胞胎。荆棘风雨中长大,十八岁时,父亲的一个决定改变了两人的命运。“你来做花,我来做刺。我不会让任何人伤害你。”“可是,你呢?”*后来,林蔷爱上了大自己十二岁的新闻主播陆雨时,人人都说他如天上清月高不可攀。林蔷觉得他不像月亮,倒像极了月亮下的一抹孤魂野鬼。“为什么喜欢我?”“因......
真正的故事:一个平凡的少年,带着三分归元气、七分靠打拼的宿命来到了一个属于秦时明月的世界。在这里,他从一座普普通通的庄园中走出,走进江湖的刀光剑影,走进七国朝堂的波涛汹涌。他走进了赵国北境的风霜傲雪,他走进了咸阳的赫赫权威,他走进了金戈铁马,他走进了儿女情长。他是杨明,杨柳依依的杨,夜尽天明的明。虚假的故事。杨明一直觉得自己正如孟子曰的那般,是一个顶天立地的大丈夫。但······本书又名:《秦时之我真是大丈夫》...
爱吃角瓜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是一本情节与文笔俱佳的其他类型小说,爱吃角瓜-爱吃角瓜馅饺子的洛云-小说旗免费提供爱吃角瓜最新清爽干净的文字章节在线阅读和TXT下载。...
太古时代,被称为“不死魔尊”的拓跋雄,威震寰宇!然而,神王姬圣昀忌之,不惜以身为饵,率领十万天兵天将,步下绝世杀阵,引君入彀。拓跋雄生性狂傲,蔑视天庭,主动赴约,不料被困杀阵。穷途末路之际,拓跋雄施展天魔解体大法,引动烬世魔光,屠戮仙神。硝烟散去,神王仅以身免,魔尊不知所踪。数亿年后,昊玄大陆上,一个名叫澹羽的少年,自微末之中崛起,持永夜魔刀,杀上天庭。魔尊归来之日,逆贼授首之时!...
「薄情疯批攻×病弱替身受」 二十岁得了绝症,什么都忘了,就是没忘了他。 -- 殷姚二十一岁遇到政迟,一见倾心,后发现自己为人替身,隐忍三年,最终无力地认清事实:他永远都替代不了那人在政迟心里的位置。 “总是哭。”政迟擦掉殷姚的泪,轻拭他红肿的眼角,“你也就这张脸长得像他,一哭连脸都不像了。” “政迟……” “最后一点用处都没了,那我还留着你干什么。” 殷姚学着飞蛾,毅然地扑入这簇火,连他自己一起也烧了个干净。 却发现灰烬中到处都是别人的痕迹。 好巧不巧的,他查出来自己有病,在病情一步步加重的同时,他也逐渐感到解脱。 常年做着另一个人影子,最终混淆了自己是谁。 ——我终于彻底变成了他。 你为什么还这样难过? - 【位高权重表面温厚内里疯批薄情攻x前骄矜小少爷后深情病弱替身受】 1v1HE - 排雷: *受患有阿尔茨海默症,偶尔会处于混乱状态(但HE *基调又病又怪,虐,狗血,非典型渣贱,自私vs贪欲 *攻没爱过白月光,自私冷情的真疯批(划重点!确实不爱,用文案骗人我出门被车创飞!) *火葬场篇幅无法保证绝对的一比一,控党慎入 !狗血文非现实向,虚拟作品请不要太过较真宝贝们...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书名:那些年我在锦衣卫作者:庄生公子卫夕:大人,如果锦衣卫在缉查时丧失了武功,怎么破?牧容:锦衣卫不养闲人,赐死。卫夕:……(卸磨杀驴臭不要脸!一朝穿越,卫夕成了令人闻风丧胆的锦衣卫女探子,开始了一段血雨腥风的苦逼之旅。自此,如何保住项上人头成了她的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