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徐高翔叫来巨石打开一个木箱,从中取出了一把冲锋枪。
短短的枪身,大管套着小管,可抽拉的枪托,长长的弹匣,看徐高翔毫不费力的样子,就知道这把冲锋枪轻的可以。
李云龙顿时惊喜不已,赶忙接过冲锋枪,喜滋滋的上下摆弄着,“老弟,这是哪国的花机关啊?不错,不错!”
要知道就是当初在新一团都没有一把冲锋枪,李云龙也就在旅长的警卫排那见过十几支,还是晋造汤姆逊冲锋枪。
虽然一直眼馋旅长的冲锋枪,可惜他李云龙一直没敢张过口!
“这下好了,咱老李也有冲锋枪了!”
一上手,李云龙就估摸出来了,空枪也就六斤左右,这可太轻了,端着这把枪一点也不影响冲锋的速度!
他想起了在黑岭村招到第一个兵,赵福泉就很适合这把冲锋枪,这小子没说谎,确实跑的快,也很灵活。
短小的枪身和轻便的重量,配上赵福泉的速度,打突袭绝对好使!
徐高翔指了指冲锋枪,“这也是米国的一款冲锋枪,M3冲锋枪!”
“使用的是11.43毫米X2ACP手枪弹,弹匣容量为三十发,射速为350~450发每分钟,有效射程两百米!可控性很好!”
给了李云龙一些接收信息的时间,随后又说了一下这把枪的一些优点。
“老李你也试出来了,这把枪十分轻便,因为大部分部件采用的是冲压件,所以不仅轻,结构也很简单,维护修理都很容易上手。”
“最重要的是这把枪十分便宜,跟步枪一个价,十个大洋一把!”
李云龙瞪大了眼睛看着手中的枪,十分吃惊,“这么便宜?乖乖,旅长一把枪顶十好几把啊!”
徐高翔也不由感叹起来,不提他的平台外挂,就是米国那边自己生产的M3冲锋枪也不贵,十几美元一把。
而且这还是通用公司生产的,就是那个主营汽车的通用。
*蔷薇,也是有刺的。*林蔷和林薇是一对双胞胎。荆棘风雨中长大,十八岁时,父亲的一个决定改变了两人的命运。“你来做花,我来做刺。我不会让任何人伤害你。”“可是,你呢?”*后来,林蔷爱上了大自己十二岁的新闻主播陆雨时,人人都说他如天上清月高不可攀。林蔷觉得他不像月亮,倒像极了月亮下的一抹孤魂野鬼。“为什么喜欢我?”“因......
真正的故事:一个平凡的少年,带着三分归元气、七分靠打拼的宿命来到了一个属于秦时明月的世界。在这里,他从一座普普通通的庄园中走出,走进江湖的刀光剑影,走进七国朝堂的波涛汹涌。他走进了赵国北境的风霜傲雪,他走进了咸阳的赫赫权威,他走进了金戈铁马,他走进了儿女情长。他是杨明,杨柳依依的杨,夜尽天明的明。虚假的故事。杨明一直觉得自己正如孟子曰的那般,是一个顶天立地的大丈夫。但······本书又名:《秦时之我真是大丈夫》...
爱吃角瓜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是一本情节与文笔俱佳的其他类型小说,爱吃角瓜-爱吃角瓜馅饺子的洛云-小说旗免费提供爱吃角瓜最新清爽干净的文字章节在线阅读和TXT下载。...
太古时代,被称为“不死魔尊”的拓跋雄,威震寰宇!然而,神王姬圣昀忌之,不惜以身为饵,率领十万天兵天将,步下绝世杀阵,引君入彀。拓跋雄生性狂傲,蔑视天庭,主动赴约,不料被困杀阵。穷途末路之际,拓跋雄施展天魔解体大法,引动烬世魔光,屠戮仙神。硝烟散去,神王仅以身免,魔尊不知所踪。数亿年后,昊玄大陆上,一个名叫澹羽的少年,自微末之中崛起,持永夜魔刀,杀上天庭。魔尊归来之日,逆贼授首之时!...
「薄情疯批攻×病弱替身受」 二十岁得了绝症,什么都忘了,就是没忘了他。 -- 殷姚二十一岁遇到政迟,一见倾心,后发现自己为人替身,隐忍三年,最终无力地认清事实:他永远都替代不了那人在政迟心里的位置。 “总是哭。”政迟擦掉殷姚的泪,轻拭他红肿的眼角,“你也就这张脸长得像他,一哭连脸都不像了。” “政迟……” “最后一点用处都没了,那我还留着你干什么。” 殷姚学着飞蛾,毅然地扑入这簇火,连他自己一起也烧了个干净。 却发现灰烬中到处都是别人的痕迹。 好巧不巧的,他查出来自己有病,在病情一步步加重的同时,他也逐渐感到解脱。 常年做着另一个人影子,最终混淆了自己是谁。 ——我终于彻底变成了他。 你为什么还这样难过? - 【位高权重表面温厚内里疯批薄情攻x前骄矜小少爷后深情病弱替身受】 1v1HE - 排雷: *受患有阿尔茨海默症,偶尔会处于混乱状态(但HE *基调又病又怪,虐,狗血,非典型渣贱,自私vs贪欲 *攻没爱过白月光,自私冷情的真疯批(划重点!确实不爱,用文案骗人我出门被车创飞!) *火葬场篇幅无法保证绝对的一比一,控党慎入 !狗血文非现实向,虚拟作品请不要太过较真宝贝们...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书名:那些年我在锦衣卫作者:庄生公子卫夕:大人,如果锦衣卫在缉查时丧失了武功,怎么破?牧容:锦衣卫不养闲人,赐死。卫夕:……(卸磨杀驴臭不要脸!一朝穿越,卫夕成了令人闻风丧胆的锦衣卫女探子,开始了一段血雨腥风的苦逼之旅。自此,如何保住项上人头成了她的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