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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四章
连瑜在把妻子送回娘家之后,就开始了忙碌的工作,每天天不亮就离开家门,几乎每天都天黑才回家,这么一口气忙碌了十几天,直到丽苏提醒,他才想起来,自己似乎把胜男给忘了。
平心而论,他是喜欢胜男的,她毕竟能干,知进退,她是他身边数得上的聪明女人,连瑜喜欢这样的女人,尽管她在某种程度上并没有达到他的期待——他曾经对她失望,可经历了方氏的事情之后,连瑜对胜男的失望却奇异地减少了大半:应该说,她的不足应该是世代带来的,而相比方式,她虽然也吃醋,也会用一些不太好的手段,但是这种手段真的比方式轻多了,至少,连瑜知道,那个被胜男打发走的丫鬟,后来过的还不错。她的底限,比方氏高多了。
胜男在来开封之前,把在江宁的房子卖了,然后添了些钱,在开封买了一套新的房子,这个房子比江宁的那个小一些,只有两进,但位置相当不错,离连瑜的宅子不远,也正因为如此,不到二十间的房子,花了整整八百两。
连瑜从来没有来过胜男的宅子,瓜田李下的道理他当然知道,胜男来到开封之后,他便刻意疏远了她,那时候他订了亲事,不想给方云清没脸,也希望胜男能有更好的结果。
而这会儿,他看着跪在自己面前的胜男,对自己的决定有些动摇了。
“我对公子的心,公子真的不知道么?我在公子身边这些年,谁不知道我是公子的人,这会儿公子说不要我了,我还不如直接去死呢!”
连瑜叹了口气:“胜男,你要知道,你如果真想一辈子跟我,我是不可能一直放你住在外头的!难道你能做一辈子外室?有了孩子,难道当私生子不成?可你又不喜欢憋在宅子里……若是你乐意呆在我家,你又何必专门搬出去?”
胜男道:“谁说我不乐意呆在公子家?我知道公子的为人,便是我真的进了家门,公子也不会拘束着不许我出门,我在公子身边呆了那么久,早就习惯了跟着公子了,所以要搬出去,不过是不想跟巧巧她们一般,生死握于他人之手罢了!我的命是公子给的,公子对我如何都是应当应分的,可我不愿意把命交到别人的手里,这才是我不愿意留在后宅的缘故!”
胜男看着连瑜,目光里全是坚定:“我生是公子的人,死是公子的鬼,公子觉得我脸皮厚也罢,不知廉耻也罢,可我就是想跟着公子,也就是不想把自己的命交到夫人手里!”
连瑜看看她:“我的家里已经出了一些问题,我不想在外头再添一处外宅,这对我目前的混乱于事无补,只会再添混乱。”
胜男点点头:“我知道!所以我现在不坚持非要呆在外头了。已经出了这样的事情,我想我现在就算回到家里,公子也不会允许夫人再做什么了吧?”
连瑜脸色暗沉:“你可知道,就冲你这句话,我就可以认为你所谋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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