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其实除了人和耕牛,还有更重要的一点,同语言同文字。
可以保持各自的文化,但相互交流却需要工具。四爷叫人给各部落送文书,可以送各部落的子弟来入学。他们本来就有贵族子弟在长安国子监入学,但别人没有这个资格。而四爷这次把资格下放,说的很清楚,来的人是要学这几种的:第一,工匠;第二,兽医;第三,纺线织布。而且,人员不限,食宿全免。只要人来了,一切都不是问题。
不仅给个部落的贵族送去,还派了安西衙门的文官,叫他们敲锣打鼓的,给能通知的都通知到。
这些‘低贱’的行业,人家贵族可不干!
要的就是你们不干!贫寒人家里,谁家没有几个半大的孩子。这些孩子干的少吃的不少,孩子一多,就照管不过来。只要食宿全免,那没人来的吗?肯定是有的。男孩女孩都有!
胡姬是怎么来的?不就是活不下来,才把女儿给卖了,由着商人带着跑去中原的。
是的!桐桐现在光是食邑,就已经八千户了。再加上其他产业的收益,养活这些孩子是不成问题的。
但这事得桐桐上折子跟李治把话说透了,这不是邀买人心,而是不得不行之策。而今朝廷没这些银钱来,但她身为公主所有的东西其实都是朝廷给的。这些算是她借给朝廷的,名义还是以朝廷的名义,等将来朝廷的境况好了,请朝廷再还给她。
桐桐真就写折子了,她就说,一天哪怕只识一个字,一年还识三百六十个字呢。有四五年时间,他们就基本能写能读了。把一个人放在一个语言环境里,有个四五年,也能听,也能说了。
这是比其他任何事都要重要的事。
这折子送到京城的时候,正是暑热的时候。李治拿着折子久久没有言语。他跟严崇明说,“始皇帝一统六国,朕以为做的最重要的事便是‘车同轨、书同文、行同伦’。”
而一个公主,却在做这件事。
其他人不是想不到,也不是没有这样的能力。而是他们站的位置不一样。
严崇明不敢言语。这话也对,而今的大臣们,世家便是世家,大唐的平民都不舍得叫他们学这个学那个,压着寒门不叫出头。那外邦的子民,又怎么会在他们眼里呢?便是长安城里的平康坊,那也是汉家妓子呆的地方。胡姬的价钱要便宜的多,说是卖酒的,但其实什么都卖!只是价格更廉价而已。若是谁想娶一个胡女回去,那是被家族所不容的。因此,别说世家、平民娶胡女了,便是奴仆也不愿意娶胡女。便是正式纳妾也为人所不耻!
当然了,胡人若是在战场上建功立业,能站里在朝堂上,那又不一样。这是门第的提升!
但是藩将久居长安的,为儿子娶媳妇,一般都娶汉女,三代之后,属于胡人的特征就慢慢没有了。嫁女一般多低嫁,嫁入汉人人家,一般也是三代之后,特征也不明显了。
这样的地位和这样的认识,他们怎么会想着叫胡人去学文呢?
裴行俭是一位干吏吧,西域诸部也很服气,说他很仁义!但他的仁义是他的,是他恩赐的。
而护国公主则不同,她首先想到的是,这是大唐的子民。当年始皇帝能将六国融合一体,而今只是用大唐去融合西域,没有做不到的道理。
是啊!要是这么去想,事其实反而容易。
有人说我是无垠之水,注定一生漂泊,晚年凄凉。我认为他说的对,因为我这一生不仅居无定所,四处漂泊,人生轨迹更是起起伏伏,时运时好时坏,短短二十几年,就经历了数次大起大落。之所以如此,只因我是一个遭受了诅咒的...盗墓贼。我虽金盆洗手,但却洗不去几十载的前尘往事,荡不去半生的爱恨情仇...我叫张承运,这是我的故事!一个......
十八岁,陆以凝初入大学,短发俏丽,明媚爱笑。彼时的陆家千金翘了自己所有能翘的选修课,一次不落地跟在唐慕白后头去上枯燥无聊的医学课程。 二十五岁,陆以凝毕业于尖端名校,在国外的摄影圈子里混得风生水起,交际圈十年如一日,却唯独对唐慕白此人避之不提。 几年时间,国内同样有关于唐慕白的传闻流传开来——花心放纵,年仅二十六岁便在医学界一战成名。 经年再遇,陆以凝替心悦某妇科医生的朋友去医院打探军情:“医生,我最近月经不调,嗜酸嗜睡还干呕……是不是有了啊?” 医生从厚厚的一沓病例里抬头,露出一张熟悉好看的脸,目光阴沉神色危险:“有什么?” 重逢第一面, 陆以凝很不幸地从椅子上栽了下去。 #某乎问题1:你曾经历过最惊心动魄的场面是什么? 匿名回答:见到前男友,比见到前男友更惊心动魄的,是见到被你甩被你拉黑被你移出世界的前男友……嗯……那一刻,仿佛所有椅子都支撑不了你身体的重量TT #某乎问题2:怎么追到很喜欢但是很难追的人? 18岁的陆以凝:不要怂! 27岁的唐慕白:不要脸:) ### 1:女追男,大概是一个蓄谋已久的,久别重逢的故事,打算写轻松一点 2:主都市,校园为辅 3:文不长 CP:表浪荡内冷漠心外科医生×表安静内话痨自然生态摄影师...
穷小子猛撩贵公子,自荐枕席 贵公子:不要自甘堕落,逼我看不起你。 穷小子将酒店房卡往贵公子的西装口袋里塞:别整这些虚的,你就说你来不来吧。 多年后,贵公子对穷小子念念不忘乃至纠缠不休 穷小子:不要自甘堕落,逼我看不起你。 贵公子将酒店房卡往穷小子的西装口袋里塞:叫你看不起我,好过你看不见我。 贵公子攻X穷小子受...
其实看书名就知道故事了,穿越到1994年。在这里,我叫王天佑,模样也变了,没有原来的帅气。但换来了强壮无比的身板和大老二,我认为值了。知足者常乐嘛。我是一个健身俱乐部的……员工?还以为是老板呢。看来我在这里混的不怎么样呀。不过有周慧敏这样的美娇娘能够看上我,已经心满意足了。...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书名:重生之鬼眼受爷作者:艳鬼七娘文案:受爷前世死的憋屈,这一世,撒娇卖萌抱大腿,开始了一路的作死。场景一:受爷“你要是敢死,小爷就给你找很多兄弟,哪天等清明节了,我就带着他们去给你烧纸,然后告诉他们,喏,这是你们大哥。”场景二:(5)“咱俩一起走出去不知道的还以为你是我爹...
亚瑟·多鲁吉斯,这位身为恶作剧魔龙怪人的神秘之王,以其混沌无序的性格和戏谑的态度,成为了无数世界的笑柄与噩梦。他的存在如同一场永恒不散的宴席,邀请着所有生灵参与他那无尽的恶作剧游戏。他的形象多变,从拟态的1.6米金发小男孩,到怪人态的5米威严身影,再到不可预测的巨大化身躯,每一次转变都充满了戏剧性。他的龙瞳中闪烁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