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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光正仰躺在松树下面,树枝上落下的皑皑白雪从他身边拂过,未沾染他分毫。男人的问话他恍若未闻,独自饮着清冽的桃花酿。
“千年了,你丝毫未变,却又变了。”红发男子敛起眉梢的讥讽,他的额边竟有个黑色的骨质尖角,显示着来人的魔族身份。纵使寒冬凛冽,男人仍然一身黑色单衣,露出大半个结实的胸膛,雪还未触碰到他,便已被热气蒸发融化。
桃花仙未变的是风骨,变的也是风骨。
“小狗。”齐光感觉到雪水滴落在白玉瓶间,不悦地唤了一句。随后桃花溢出,反季节地飘起,挡住了对面掷下的碎金子。
“齐光,我说过多少次,别、叫、我、小、狗。”男人这么说,语气却并不像是生气的样子,更像是无奈和警告。
“不叫你小狗,叫你玄德吗?有区别?”此刻的齐光仿佛换了一个人,不温柔不淡雅,勾起的嘴角满是俯瞰之意,说话更是毫不留情。
“分明是魔族,偏偏要叫做玄德?”玄德玄德,玄即深也,德即慈悲。非要把自己当作天地间最深的慈悲吗?
他可是齐光,世间独一无二的齐光。
“至于和人类为伍,你曾经……呵。”玄德听闻这话,扔出的不再是什么可笑的金子,而是骨质的刀刃,刀刃不是按弧线抛出,反而从他手上直接消失,再突然从齐光后方出现,抵在齐光后心处。
而齐光轻笑一声,那把刀逆流,竟又回到了男人手上,仿佛时间再倒退!但双方的记忆都存留着记忆!
“早已知道,我杀不了你……”玄德也没指望能伤到这个人,借此表达一下自己的不满罢了。所有的魔族,都是神仙和人类堕落而成。有些人类是为了魔族的长生自愿为魔,可这种低等的人入魔后连保持清醒的能力都没有,活了比死都不如。
真正站在顶端的魔族,是信仰崩溃后以自身为信仰,屹立千百年。只要不怀疑自己的路,就能永生不灭。但迄今活得最久的魔族,也不过七千年。
他刚入魔之时,想取名叫“刍狗”,他并不觉得这名字难听,反而想时刻提醒自己“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之事。这样的信念,让他被上一任魔君看中,也让自己远比那些堕落的魔族要强大的多。
玄德入魔后不久,就遇到了齐光。
齐光活得远比他久远,取着风光霁月的名字。自己的能力是空间,齐光的天赋是时间,两种被认为天道之下最不可能出现的能力双双落在他们身上,这便是宿命吧?
可齐光不愿和他打,总是倚在花树下,抬眼间便是一声“小狗”,他听得恼羞成怒又不得其法,只好改名成“玄德”,取自“长而不宰,是谓玄德”。
两人太过熟悉,一千年的交情,足以让死敌变得惺惺相惜。玄德从未放弃拉齐光入魔,要是这样的男人为魔,他魔族定能横扫各族!
以前齐光不出世也就罢了,现在竟然和一个人类站在一起、照顾起居?
“齐光啊,入魔吧……入魔吧,齐光。”玄德邪气深刻的脸上流露的是称得上复杂的表情,连他这个魔都知道,一个神仙入世,是多么悲哀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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