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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章(第1页)

全副精神投入其中,无尽的劳作中三人之家越发牢固,她也体味着前世所不曾见的满足。如此良性循环,她竟将及笄之事彻底忘于脑后。

“娘,女儿这般,还用得着及笄之礼?”

李氏明白女儿意思,一家之主与闺阁少女终归不同。在大越,盛大的及笄之礼,多数是为宣扬女儿家德才,以便其在碧玉年华找个好人家。

“女儿家一辈子就一次,娘总不能委屈了你。”

小厮捧来各色珠钗,县城中家财万贯者必然不多,所以这些首饰虽然精美,但用料皆不算太名贵。

见李氏心意坚定,宜悠终归敌不过她。拿出前世所见所闻,她想尽量挑选一支物美价廉又大气的。

拨弄着珠钗,最终她选定一支银簪,白银打造成三寸长短,末端牡丹花芯托着一块小拇指甲盖大小的碧玉。

银质白且温和,趁着翠玉,别有一番娴静之美。比起前世她所拥有步摇玉钗,自然是上不得台面,可胜在其小巧玲珑。

“为娘也看中这支,如此便它吧。”

李氏拿起来,询问好价格刚想解开荷包,旁边传来尖细的女声:“这不是四嫂,竟然拿着四哥的血汗钱在此挥霍,身为子女却不肯姑娘家中老父老母辛劳。”

宜悠回头,一时间竟没认出来。

李氏从容不迫的付完帐,将银钗交于女儿,回头说道:“我当是谁,原来是沈福爱。”

她的姑姑?宜悠再看看,离开云林村时,她曾见过沈福爱一眼。多年养尊处优且不知节制,这位姑姑身材臃肿不堪,大抵顶她与李氏加起来的总和。

可才两月不见,她竟已瘦下这么多。虽然还是臃肿不堪,但却堪堪顶李氏一个半而已。

刚才摸不清情况,现在认清来人,宜悠自然不会再客气。

掏出怀中帕子,今日她带的这一方,上面正是由李氏亲自绣的红梅。拈住一脚,她朝沈福爱脸上抽去。

“程夫人、或者是沈家大小姐,你可识得此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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