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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大金牙(第2页)

胖子一直忙着吃喝,这时候吃到八成饱了,忽然想起点什么,把身上那块玉取出来让大金牙给鉴定鉴定,看值多少钱。

大金牙看了看,又放在鼻子边上闻了几下:“胖爷,您这块可是好玉啊,至少不下千年历史了,嗯……有可能还要早,应该是唐代以前的。这上边的文字不是汉文,是什么我也瞧不出来,肯定能值不少钱,不过在没判断出具体价值之前,您最好还是留着别出手,不然可能就亏大了。您这块玉是在哪得来的?”

胖子说起他家的历史就来了兴致:“要说来历,那可是小孩没娘,说来话长了。我这么跟你说吧,这块玉是我爹参加黄麻暴动时候的老战友送的,我爹的那位老战友是野司的一号大首长,带部队进新疆的时候,他的部队和一股土匪遭遇了,这帮土匪也是找死,解放军的一号首长身边的警卫团能是吃干饭的吗?不到五六分钟,就把那百十号土匪消灭光了,打扫战场的时候在一个土匪头子身上发现了这块玉,一号首长把它当成纪念品送给了我爹。这块玉再往前的事,我就不清楚了。”

我们一直喝酒喝到晚上十二点多才分手,临别之时,大金牙送给我们俩一人一个弯钩似的东西,这东西有一寸多长,乌黑铮亮,坚硬无比,还刻着两个篆字,看形状像是“摸金”二字。这物件儿年代久远,像是个古物,一端被打了个孔,穿有红色丝线,可以挂在脖子上当作装饰品。大金牙说:“咱们哥们儿真是一见如故,这两个是穿山甲的爪子做的护身符,给你们二位留个念想,有空就来潘家园找我。青山不改,绿水常流,咱们后会有期。”

我和胖子回到了我们在崇文门附近租的一间小平房里,酒喝得太多,晕晕乎乎地一直睡到转天中午。

醒来之后躺在床上,盯着又低又矮的天花板,我想了很多。盗墓这行当,对我来说其实不算陌生,我有把握找到一些大型的陵墓。钱对我来说不是最重要的东西,可以说我一点都不在乎有没有钱,但是生活总是充满了矛盾,现在的我又太需要钱了。

我父母都由国家养着,我没有家庭负担,自己吃饱了全家不饿,但是我那些牺牲在战场上的兄弟们怎么办,他们的爹妈谁去奉养照料?看病吃药的费用,还有他们的弟弟妹妹上学的学费,凭着那点抚恤金还不够喝西北风的。

在战场上,好像除了我之外,人人都有理由绝对不可以死,最后的幸存者却是我,我这条命是很多战友用自己的生命换来的,我现在应该为他们做些什么了。

这时候胖子也醒了,揉了揉眼睛,见我正盯着房顶子发愣,就对我说:“老胡,你想什么呢?其实你不说我也知道,昨天大金牙的话让你心动了是不是?我心里也痒痒,咱哥儿俩到底怎么着啊?我就等你一句话了。”

我拿出大金牙送的那枚护身符:“胖子你别拿那孙子当什么好人,他也是做生意的,无利不早起。这掘子爪是三国时曹操手下摸金校尉所佩带的,这么贵重的东西他能随便送给咱们?他是看上咱俩的本事了,想从中得点好处。”

胖子急了:“我操,早看丫不像好鸟了,一会儿我去潘家园,给丫那颗大金牙掰下来扔茅坑里。”

话虽如此说,但是我们俩一合计,觉得还是应该互相利用,暂时别跟他闹翻了。我性格上的缺点是太冲动,做事不太考虑后果,觉得盗墓这条路可行,毛主席说世界上任何事物都有它的两面性,好事可以变坏事,坏事也可以变好事,这就是辩证法。

那些帝王将相的墓中有无数财宝,但是能说这些好东西就属于墓主人吗?还不都是从老百姓身上搜刮剥削来的,取之于民,理应用之于民,怎么能让它们永远陪着那些枯骨沉睡在地下。要做就做大的,那些民间的墓葬也没意思,多数没什么值钱的东西,而且取老百姓的东西损阴德。

我曾听我祖父讲过摸金校尉的规矩,和盗墓贼大有不同。盗墓贼都是胡乱挖胡乱拿,事做得绝,管你什么忠臣良将,什么当官的还是老百姓的,有谁是谁,没半点规矩可言,就算有也都是农民们自己琢磨出来的,根本不是那么回事儿。

摸金校尉们干活,凡是掘开大墓,在墓室地宫里都要点上一支蜡烛,放在东南角方位,然后开棺摸金。死者最值钱的东西,往往都在身上戴着,一些王侯以上的墓主,都是口中含珠,身覆金玉,胸前还有护心玉,手中抓有玉如意,甚至连肛门里都塞着宝石。这时候动手,不能损坏死者的遗骸,轻手轻脚地从头顶摸至脚底,最后必给死者留下一两样宝物。在此之间,如果东南角的蜡烛熄灭了,就必须把拿到手的财物原样放回,恭恭敬敬地磕三个头,按原路退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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