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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风霜一震,她也轻声说:“这种事,绝无可能。”
“可以的,你也应该如此。”流风西山喃喃说:“没料到,阿恒走得比我还早。将来,流风家就全靠你了……拜托你了,霜儿啊……”
老人的头颅慢慢地垂下,嘴角流淌出口水,他睡着了。
凝视着父亲斑白的头发,流风霜的眼中溢满了泪水,仿佛是怕惊醒睡梦中的老人,她的声音轻得像叹息:“爹爹,请放心吧。”
一周后,流风西山去世。
新任家主流风森的相貌实在让人不能恭维。他个子粗壮,驼背,手长脚长,头发又粗又硬,额骨和下颚难看地凸出来,小眼睛在深凹的眼窝里多疑地闪烁,浑身长满了黑色的浓密毛发。
看到他的第一眼,人们往往会想起一种具有智慧的灵长类生物,甚至流风森最爱吃的食物也是——当听到这,没有人不惨叫出声——香蕉!
他的性格也像猩猩,他贪婪、自私、猜忌、暴躁——人类所有的美德他压根就忘在娘胎里没带出来。没有父亲老谋深算的智慧,也没有足以吸引部下的人格魅力,他只能用最简单的方式来解决问题,凡是可能威胁自己地位的人通通杀掉!
就在登基的当天,他迫不及待地召集忠于自己的军队进城,包围了两个弟弟的府邸——若真能顺利的话也未必不是件好事,起码斩除了将来分裂的萌芽,也能在历史上留下个“为大业挥泪斩亲弟,成大事不拘小节”的美名。
古往今来,这种宫廷事变多得不计其数,而胜利者历来拥有不受谴责的特权。
但事实证明,流风森完全不是那块料。要杀掉两个弟弟只需要一杯毒酒、一个刺客就能解决了,但为了显示新任国君的赫赫威风,也怀疑部下将领的忠诚,流风森特意从遥远的西北荒原向当地土族部落借了整整十万的蛮兵,这批野蛮人部队浩浩荡荡朝远京杀奔而来,烟尘滚滚——
没等大军杀到,远京城内的每一只蚂蚁都在奔走相告了,流风清和流风明觉得自己还没学到左加明王的本领能自个抵挡一路大军,他们忙遥遥招手说声拜拜,然后一溜烟跑了。
西北的艰苦环境培育了土族坚韧的生命力,也造就了他们恶劣得无以复加的生活习惯,不通廉耻,不惧生死,这是对土族人最好的形容,他们根本与文明世界格格不入。
比如说,在土族人脑里,他们根本没有茅厕、洗手间的概念,因为在他们家乡辽阔无边的沙漠里,哪里不能随地解决生理问题?而为这个专门盖个茅厕,土族兵觉得真是不可思议:“城里人真麻烦,这么大一座城,难道还装不下几泡屎吗?何必特意跑那么远?”
于是,他们把家乡“良好”的生活习惯也带到了远京来。
从此,远京市民有福了,他们每天出门都“惊喜”地看到门口又多了一坨或者几坨屎,不到一周,繁华的远京臭气熏天,大街上简直无立足之地,而且这些黄白之物以每日十万坨的速度递增。
市民们恐惧地发现,如果照这样的速度发展下去,不到半个月,整个远京城就会被一堆巨大的土黄色、潮湿、粘性物质——简单来说,就是屎——淹没了。
进城的土族部队招致了远京市民的强烈反感,但比起他们的其他作为,随意大小便真的只是小事一桩了。平时只见过黄沙戈壁骆驼和仙人掌,首次见到城市里年轻貌美婀娜的美女们,土族兵眼里都要喷出火了:“这婆娘硬是要得!”
沙漠部落历来崇尚武力和勇士,结婚时都是新郎用绳子把哭哭啼啼的新娘子绑在骆驼上“抢”回家的,很自然的,蛮族的勇士们也当仁不让地把这个“良好”风俗在远京发扬光大了。
众目睽睽之下,土族蛮兵当街猥亵、掳掠妇女,一时间,远京城内女性人人自危——当然,丑女是不用担心的,但偏偏是她们叫得最凶:“哟哟,好可怕好可怕哟!人家都不敢出门了耶!那可怎么办好耶!”那架势,好像是生怕全世界人民不知道“人家”是有资格被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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