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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在家早已经习惯,反正小舅很快就回来了。
现在的小舅很温柔,也不会天天忙的很晚回家。
林念安放心的很,不过还是小跑步去到院子门口等着。
“很快就回来了,别跑出来,知道吗?”林风挥了挥手快步离开。
绕过中心广场那边的小路,林风快速去到林大军,林大山和张医生的家里。
还好来的及时,他们也准备去广场那边吃野猪肉了。
不管他们怎么拒绝,硬是把野兔给丢了出去。
这才背起空背篓往回走。
人情世故礼尚往来的事儿,他还是懂得的。
毕竟要在这里生活一段时间的。
为什么说是一段时间,因为他没打算一辈子都待在这个村子。
根据年代文的设定,只要不太离谱,都会有每个阶段的发展趋势。
作为现代穿越过来的人,他肯定会抓住每一次的机会。
村里其实也是很好的地方,可他想带着小家伙出去看看世界。
至于村里,他肯定会留着,这是他的家。
“不是,林风娃儿你怎么不会广场吃肉呢?这一顿吃了,下一顿得双抢才有肉吃了哦。”
“就是就是,快回去抱小安安过来,一起去吃肉,自己打的野猪囊个不吃嘛,憨得很噶你。”
“没得事,你们快点去,去晚了就没得了哈。”
对于村民的好意,他还是有礼貌的回应着。
“哎呀,真是懒得跟你说,我们得快点去,要不然真的会没得吃的。”
几人见林风不听,也没得心情多说,他们可是非常想吃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