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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事听郑佩屿呜咽了几声,略微分出一点心神看了一眼,像是发现了新大陆,和坐在对面一个戴着黑框眼镜的萌妹子分享新发现的秘密,“主编皮肤好好啊。”
妹子仔细看了看,感慨:“确实不错,也不知道是用什么护肤品保养的。”
她也是大胆,直接伸手戳了戳郑佩屿因为趴在臂弯而挤出的那点脸颊肉,羡慕道:“皮肤真好,手感也不错,我最羡慕这种没有一点瑕疵的皮肤了,怎么就连个疤痕痘印都没有呢。
主编也是颇有姿色嘛,还天天和咱们炫妻,老婆长老婆短的。”
其实郑佩屿外形优越、性情又好,身边也一直不乏追求者,但稍微一接触,明白这个男人已经是恋妻脑重症患者了,识趣的自然会退却。
退一万步,就算有不知情的人见过一面后猝然对这副俊美皮囊倾心,但只要被逮住灌输几句他家老婆怎么好的言论,旁人心中那点旖旎的小火花自然就“欻”地熄灭了、死得不能再死,连带着滤镜破碎,半点死灰复燃的可能都没有。
郑佩屿迷糊地半垂着眼,抬起脑袋四处在找什么。
同事看他醉眼迷蒙,好心问:“你在找什么呀。”
“手机、对……手机……我要干什么来着,是了,我现在要给老婆打电话。”潜意识代替大脑的思考,很顺从地将答案脱口而出。
同事找到郑佩屿搭在椅子靠背上的外套,从兜里翻出一部手机递给他,“还会打电话不?”
“会!”郑佩屿接过手机,用指纹解锁后指尖熟练地在屏幕上划拉,成功翻出明鸾手机号拨了出去。
做完这些,郑佩屿连拿着手机的意识都没有,手中的机子重重砸在桌面上机身磕出一个小凹,他直接将脸趴在桌子上仔细听着,皱眉嘟囔几句,“怎么没有声音?手机坏了吗?”
一旁的同事说:“主编啊,你想打电话的话,手机要放在耳朵边的,不然会听不到说话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