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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这一生活到现在没遇过什麽挫折,也没什麽烦恼,要说起让她想起来或遇到时,总忍不住想逃避或躲藏的人,只有一个。
那个人叫做于朝彦,是她的前男友。
两人的感情始於小学,没错,小学五年级。
也许有人听到此会忍不住嗤笑一声,说,小学五年级算什麽感情?算什麽男女朋友?年纪轻轻就跟人谈男女朋友?不过是小孩子闹着玩的。
没错,这点白晴花也认同,当她长大後想起以前的事时,也时常觉得很可笑,很幼稚,可偏偏这段感情是她心里最酸涩,也曾经最甜蜜的回忆。
那时候他们还小,对感情的事还懵懵懂懂,喜管一个人时,纯粹就是喜欢他这一个人,不为别的,只因为是他。
于朝彦小时候是一个十分优秀的人,父母都是老师,他本人更是一个资优生,考试名次始终名列前茅,大小演讲比赛也参加过不少,赢了许多奖牌,运动细胞也好,加上其人长得端正俊逸,虽然总是面无表情,但也算是个标致的小正太。
白晴花喜欢他,没有任何原因,她就是喜欢他,虽然他人很冷漠,讲话又很毒舌,可她还是喜欢他。
她至今还能记得当初是怎麽和他表白的,那是在一个午後,他们被老师分配到一处小花圃打扫,当白晴花正拿着扫帚漫不经心地扫着,偶然抬头朝他看去时,就见阳光穿透树叶缝隙落在他脸上,衬得他那端正的五官愈发俊逸清晰。
於是白晴花的脸,悄悄地红了。
而当于朝彦面色淡淡地朝她看过来时,就见面前这个扎着两条辫子的小姑娘正红了脸呆呆地看着他,正当他疑惑地欲开口时,就听她突然说:“于朝彦,我喜欢你!”
顿了顿,有些扭捏地说:“你喜不喜欢我?”
于朝彦顿时愣了,瞧她脸上表情纠结又紧张地看着他,就像是做错了事在等待老师处罚的模样,他不由觉得好笑。
心里存着闹她的心思,於是他缓缓开口,面上依旧没什麽表情,道:“你这麽笨。”
话一完,就见她仍旧呆呆地看着他,这个表情异常可爱。
然而下一秒,却见那双晶亮的大眼睛缓缓浮上一层水泽,最後顺着眼角滑落。
她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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