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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兀觉得这感觉挺神奇的,如果让他自己来写,一笔一划肯定歪歪扭扭,不成样子。
可是此刻,被江墨竹的手稳稳地包裹着、引导着,他能清晰地感觉到笔尖在宣纸上游走的轨迹,轻重缓急,提按转折,仿佛自己手下的笔画真的被注入了生命力,流畅地延伸开来。
温热的气息拂过耳畔,他听到江墨竹低沉的声音在很近的地方响起,带着他手腕缓缓移动。
“喏,李。”
稍作停顿,笔锋再次落下。
“兀。”
以前江墨竹也教过他写毛笔字。那还是他们在一起过的第一个年,江墨竹被家里要求写对联,他铺开红纸,研好墨,姿态倒是像模像样。
只是当时的气氛和场合,从一开始就有点不对劲。
江墨竹也是像现在这样,提出要教他。一开始还勉强算是正经教学,握着手,讲解基本的笔划。
但不知道从哪一刻开始,那蘸饱了浓墨的柔软笔尖,就偏离了雪白的宣纸,转而落在了李兀的皮肤上。
微凉的触感,带着墨汁特有的湿润,一路从锁骨蜿蜒而下。
江墨竹非要在他身上写自己的名字,还偏偏找一些非常私//密、刁钻的地方,笔尖游走时带来的细微痒意和战栗,混合着墨香,构成一种难以言喻的刺激。
后来那支造价不菲的狼毫笔,就再也没有被江墨竹拿到李兀面前出现过,大概是被彻底收起来了。
现在回想起来,那段记忆真是带着点难以启齿的、过分的恶俗。
江墨竹仿佛会读心术,他看着李兀微微泛红的耳根和飘忽的眼神,低低地笑了一声:“宝贝,你这个表情……是不是想起了一些比较美好的、只属于我们两个的……私人回忆?”
李兀猛地回过神,矢口否认,下意识想把手抽回来:“……没有。”
江墨竹的手指却收得更紧,将他的手连同毛笔一起牢牢包裹在掌心,指腹甚至在他手背上轻轻摩挲了一下,语气更加确定,带着点得了便宜还卖乖的无赖:“我觉得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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