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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后来,江墨竹干脆从家里搬了出来,彻底开始了自由生长,或者说,自生自灭。
周围再没人时刻盯着他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
起初,他对李兀,仅仅只是停留在“感兴趣”的层面。像发现了一件新奇又独特的存在,忍不住想多看几眼。
刚回国那阵,曾经玩在一起的朋友组了个局。
灯光调得很暗,空气里混着烟酒的气味,有人懒散地靠在沙发上,聊起了不久前商时序那场办得挺盛大的婚礼。
一个家伙叼着烟,含混不清地说:“商时序看着是个玩咖,没想到啊,现在成了居家好男人。听说疼他老婆疼得紧。”
江墨竹陷在柔软的沙发里,指尖晃着杯中的琥珀色液体:“是么,他看着挺幸福的。”
旁边另一个人凑过来,胳膊搭上他肩膀,带着点戏谑:“江,你也赶紧结一个呗。真的,你有时候一个人待着,看上去……挺孤独的。”
江墨竹扯了扯嘴角,把杯中剩余的酒一口饮尽:“找谁结?这种事,我又没经验。”
“操,你当是打游戏开荒呢?还要提前看攻略攒经验?” 那人笑骂着拍他后背,“自己上去试试不就会了?”
江墨竹当时没再接话,昏暗的光线掩盖了他眼底的神色。他心里模糊地想,或许……真该找个有经验的。
至少,能省去不少摸索的麻烦,也能更快地知道,所谓“婚姻”和“家庭”,到底是个什么滋味。
他嘴角牵起一个带着点玩味和势在必得的弧度。结婚这种事,不就是要选一个自己看得顺眼的么?他刚好就看上了商时序的老婆,觉得哪哪儿都合他心意。
那就只好麻烦商时序,哪儿凉快哪儿呆着去了。
他学过画画,搞过艺术,习惯性地会去打量一个人的骨骼和轮廓。他发现李兀脸型长得优越,手指修长干净,眉眼间的神态尤其抓人,整体的线条比例都恰到好处。
心里那股想要拥有的念头,瞬间就冒了出来,强烈得不容忽视。像看到了一款梦寐以求的限量版手办,必须摆进自己的收藏柜里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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