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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黎很清楚自己的老骨头可能撑不了多久。
不是病,不是伤,是时间。
时间这把刀,不割肉,只磨骨,磨到一定程度,人就站不起来了。
也许自己打完釜洲这一场,也许还能再打一场,然后光荣退休,归隐田园,在某个山清水秀的地方置几亩地,颐养天年。
也许国尉会不顾情面,把他秘密下狱,安一个莫须有的罪名,关在某个地图上找不到的地方,让所有人慢慢忘记他。
这都不重要了。
王黎从参军到现在,少说三四十年。从最底层的小兵,一步一步爬到镇北大将军,四象都护之一,大秦军方的擎天柱。
到这个位置,已经是凡人登神。
他见过太多生死,送过太多同袍,已经不会为自己的命运感到激动或恐惧了。
既然宇文晦和国尉沆瀣一气想干掉自己——随他们便。
刀在别人手里,头在自己脖子上,他懒得躲了。
但走之前,他需要给那个年轻人铺路。
还是米风。
王黎注意到宇文晦也看上了米风。
甚至他对米风的“爱”更加直接——给他提供资源,给他权力,为了他顶罪,把“是我给他注射的药物,是我塞的芯片”这种话扛在肩上。
宇文晦不是没受到处罚,原初炉火是一个太前沿太前沿的的东西,他的危险性不可估量。
宇文晦这种人,不会无缘无故对另一个人好。
他对米风好,是因为米风有用。
但有用到什么程度,愿意为他扛多大的雷——这才是王黎想搞清楚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