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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见这句话,范若若才想起来,自己与哥哥的对话全落到弟弟的耳朵里,不知道小家伙如果告诉柳氏之后,会不会给哥哥带来什么麻烦,范若若脸上的冷淡之色全转成了淡淡的担忧,看了范闲一眼。
范思辙的眼光已经从震惊变成了些许佩服。
“怎么了?”范闲诡异地笑望着他。
范思辙终于忍受不住这种看似柔情无限,实则无限冰寒的目光,哆嗦着说道:“我只是很惊讶,这书是你写的。”
范闲有些纳闷:“你看过这本书?”
在他的印象之中,前世时的人,如果在十二岁时就会看红楼梦,爱看红楼梦,那么长大后一般都会变成文青或者是欺骗女文青的流氓。
“没有。”范思辙赶紧摇头:“看过一些,很没劲。”说完这句话,似乎觉得稍微挣回了一点面子,头也抬的高些了。
“只是先生看过,说……”他想了想,还是说了实话,“先生很是赞叹,说这作者诗笔有奇气,胸腹有块垒。”
这是两句很高的评语,范闲并没有脸红,微笑说道:“所以你很佩服我?”
“我佩服先生。”范思辙想了想:“而先生很喜欢看你写的书。”
忽然间他的眼睛里发射出一种贪婪的目光,羡慕道:“而且我虽然不看,但知道现在市面上,这个书稿是分卷卖的,每卷可以卖到八两银子。”
他点点头,再望向范闲的目光就有些注视偶像的感觉:“随便写几个字就能赚这么多钱,真是厉害……我似乎有些明白,为什么姐姐这么崇拜你。”
“我没有赚这个钱。”范闲随意纠正道,心里却觉得怪怪的,对方对自己的感观有所提升,居然不是因为自己的满腹诗书,却是因为自己写的东西能挣钱。转念一想,他就明白了,自己的父亲司南伯等于是庆国皇帝陛下的财政私人管家,遗传所致,难怪这小家伙似乎天生就有一份对于银钱的狂热喜爱。
范思辙搓搓手,狂热道:“可是只有你能写,将来如果你愿意挣这份钱,我可以入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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